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内容简介: 编纂说明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思想 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实事求是地记载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 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断限,上限为1840年,下限至2005年,需溯源或下延 的事物适当上溯或下延。本着“贯通历史,详今略古”的原则,重 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博 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史实,以突出时代特征。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结构按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分类设篇,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主要按篇、 章、节、目四个层次记述,辅之子目。各篇之首和章下设综述,概 括提示要点。卷首设“概述”,统领全志。“附录”殿后,不分章节。 图、表随文而设,照片置于相关章节之中。 四、本志资料大部来自本单位档案资料和内部各部门文字资 料以及上级工商部门等编印的资料类书刊;相关部门档案资料, 有关图书、报章、杂志及当事者本人之回忆,经鉴别后入志,一般 不注明出处。所采用统计数字均以统计部门公布数字为准,使用 非统计部门数字亦得到相关单位认可。 五、本志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机关等名称的表述,除首次 使用全称外,其后一般使用简称,如“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 分局”简称为“博山工商分局”,“建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 六、本志采用公元纪年。需历史纪年的,则加注将其置后。 七、本志使用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码,其他数字按《山东 省新编各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执行。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 1984年2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个别 沿用历史习惯记述。 八、本志用语为语体文。援引文字保持原貌,必要处注明出 处,以资考证。间有引用古汉语词句,亦通达易懂。
编纂人员:刘波
编纂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容时限:1984-2005
出版时间:2015年
出版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目录
封面
《淄博市工商志丛书》编委会
图片
序
编纂说明
目录
版权页
封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机构队伍
第二篇 市场准入
第三篇 市场管理
第四篇 经济合同管理
第五篇 商标管理
第六篇 广告管理
第七篇 公平交易执法
第八篇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九篇 法制建设
第十篇 财务与装备管理
第十一篇 党群 廉政与文明建设
第十二篇 综合服务
第十三篇 社会团体
第十四篇 服务创新
附录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