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志
编纂人员:刘波
编纂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容时限:1984-2005
出版时间:2015年
出版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ISBN:978-7-80215-825-2
内容简介: 编纂说明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思想 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实事求是地记载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 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断限,上限为1840年,下限至2005年,需溯源或下延 的事物适当上溯或下延。本着“贯通历史,详今略古”的原则,重 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博 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史实,以突出时代特征。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结构按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分类设篇,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主要按篇、 章、节、目四个层次记述,辅之子目。各篇之首和章下设综述,概 括提示要点。卷首设“概述”,统领全志。“附录”殿后,不分章节。 图、表随文而设,照片置于相关章节之中。 四、本志资料大部来自本单位档案资料和内部各部门文字资 料以及上级工商部门等编印的资料类书刊;相关部门档案资料, 有关图书、报章、杂志及当事者本人之回忆,经鉴别后入志,一般 不注明出处。所采用统计数字均以统计部门公布数字为准,使用 非统计部门数字亦得到相关单位认可。 五、本志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机关等名称的表述,除首次 使用全称外,其后一般使用简称,如“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博山 分局”简称为“博山工商分局”,“建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 六、本志采用公元纪年。需历史纪年的,则加注将其置后。 七、本志使用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码,其他数字按《山东 省新编各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定》执行。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 1984年2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个别 沿用历史习惯记述。 八、本志用语为语体文。援引文字保持原貌,必要处注明出 处,以资考证。间有引用古汉语词句,亦通达易懂。